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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
若因違規被扣分成"乞丐"時,是否就已喪失"回覆"的權限了呢?
例如 :
我的回覆如下 :咦!
你應該還有"回覆(回帖)"的權限不是嗎?
回覆一帖,論壇會自動給你加一分,兩帖兩分................
這樣就能脫離"乞丐"的級別了!!
而對方的再回覆是 :您所在的用戶組(乞丐)無法進行此操作。
您已經登錄,但您的帳號或其所在的用戶組無權訪問當前頁面 <<<他這樣說
請問有什麼補救方法能讓他恢復"回覆"的權限,慢慢賺回績分,而能漸漸地離開"乞丐"的級別呢?
[ 本帖最後由 yswong 於 2007-7-21 12:0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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