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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流行時尚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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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5-9-23 11: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流行時尚版規

甲.請各會員在發表文章前或作出回覆前留意以下規則:
A.會員張貼文章不應超越各討論區的討論範圍。相同或相近的文章請勿貼於多於一板,
   並不可於不合理的短時間內重貼或把文章推前,任何經板務人員評定為違規的文章皆不可以重貼。

B.不得發佈色情?粗俗?帶有歧視性質?含有人生攻擊成份的語句詆毀他人

C.不得煽動,發起或參與罵戰

D.在短時間內發出性質或內容相近之文章或留言

E.不得在圖片或連結未能正常顯示時只回覆"看不到",請以pm通知主題發表者

F.不得只引錄原文或引用他人留言作回覆

G.不得發表篇幅短少而不長加闡釋,沒有附帶理據,內容空泛,無意思或沒有建設性之文章
    (如 "噢" / "哈" / "kaka" 等無意思之字句;或"good" / "too bad" 等簡短評語;
    或"agree" / "i know" / "yes" / "okok"等附和性字句)或發表只有表情符號或標點符號之留言

H.不得在此區作任何售賣活動

I.不得發表不點題之標題

J.不得作任何宣傳,賣廣告等活動(例如:不得發表任何商店地址,電話,售價等等)

乙.區規之執行  
*?以下規則將於任何時間執行而不作知會?*
為免影響一眾會員和諧討論氣氛之延續,敬請各位自律:
a 一切含有灌水性質、行為不當或有潛在影響之留言將會被刪除
b 內容類似的主題或回覆將會被刪除
c 發新主題時請留意論壇分類,位置不當之主題會被移轉
d 發新主題時請於標題概述其內容(屬性框),以便瀏覽,否則標題會被修改

丙.獎與罰
犯規者的處分必須由管理員決定,但管理員有權詢問其他版友。

A.獎
凡有文章經本區管理員認為屬佳作者,將以加分給予會員以作鼓勵及把文章加入精華區

B.罰
如有「灌水」(以每個留言作單一單位)或任何違規行為者,將會作出處分,處分分別有pm勸籲,其名字會被張貼在論壇當眼處,扣分,不准參加活動,被刪除戶口等,由於會員有機會只是一時衝動?新人無心之失,因而管理員會著情處理

若屢勸不改,將不排除會被取消會員資格,以減少其對其他會員之影響

?如果會員對本區有任何意見及投訴,或發現違規留言,歡迎給管理員發放pm,請勿直接回覆違規文章,以加快工作效率及以免被誤會為灌水?

請各會員多多合作及關注,如有問題,歡迎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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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 最後修改
流行時尚管理員  老闆

[ 本帖最後由 iverson 於 2005-11-21 12: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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