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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26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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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六漢紀三十八(三)
己未,徙廣平王羨為西平王。
秋,八月,飲酎畢,有司複奏遣東平王蒼歸國,帝乃許之,手詔賜蒼曰:“骨肉天性,誠不以遠近為親疏;然數見顏色,情重昔時。念王久勞,思得還休,欲署大鴻臚奏,不忍下筆,顧授小黃門;中心戀戀,惻然不能言。”於是車駕祖送,流涕而訣;複賜乘輿服禦,珍寶、輿馬,錢布以億萬計。
九月,甲戌,帝幸偃師,東涉卷津,至河內,下詔曰:“車駕行秋稼,觀收獲,因涉郡界,皆精騎輕行,無他輜重。不得輒修道橋,遠離城郭,遣吏逢迎,刺探起居,出入前後,以為煩擾。動務省約,但患不能脫粟瓢飲耳。”己酉,進幸鄴;辛卯,還宮。
冬,十月,癸醜,帝行幸長安,封蕭何末孫熊為酇侯。進幸槐、岐山;又幸長平,禦池陽宮,東至高陵;十二月丁亥,還宮。
東平獻王蒼疾病,馳遣名醫、小黃門侍疾,使者冠蓋不絕於道。又置驛馬,千傳問起居。
孝章帝建初八年(癸未、八三年)
春,正月,壬辰,王薨。詔告中傅“封上王自建武以來章奏,並集覽焉。”遣大鴻臚持節監喪,令四姓小侯、諸國王、主悉會葬。
夏,六月,北匈奴三木樓訾大人稽留斯等率三萬餘人款五原塞降。
冬,十二月,甲午,上行幸陳留、梁國、淮陽、潁陽;戊申,還宮。
太子肇之立也,梁氏私相慶;諸竇聞而惡之。皇後欲專名外家,忌梁貴人姊妹,數譖之於帝,漸致疏嫌。是歲,竇氏作飛書,陷梁竦以惡逆,竦遂死獄中,家屬徙九真,貴人姊妹以憂死。辭語連及梁鬆妻舞陰公主,坐徙新城。
順陽侯馬廖,謹篤自守,而性寬緩,不能勒子弟,皆驕奢不謹。校書郎楊終與廖書,戒之曰;“君位地尊重,海內所望。黃門郎年幼,血氣方盛,無長君退讓之風,而要結輕狡無行之客,縱而莫誨,視成任性,覽念前往,可為寒心!”廖不能從。防、光兄弟資產巨億,大起第觀,彌亙街路,食客常數百人。防又多牧馬畜,賦斂羌、胡。帝不喜之,數加譴敕,所以禁遏甚備。由是權勢稍損,賓客亦衰。
廖子豫為步兵校尉,投書怨誹。於是有司奏防、光兄弟奢侈踰僭,濁亂聖化,悉免就國。臨上路,詔曰:“舅氏一門俱就國封,四時陵廟無助祭先後者,朕甚傷之。其令許侯思田廬,有司勿複請,以慰朕渭陽之情。”光比防稍為謹密,故帝特留之,後複位特進。豫隨廖歸國,考擊物故。後複有詔還廖京師。
諸馬得罪,竇氏益貴盛。皇後兄憲為侍中、虎賁中郎將,弟篤為黃門侍郎,並侍宮省,賞賜累積;喜交通賓客。司空第五倫上疏曰:“臣伏見虎賁中郎將竇憲,椒房之親,典司禁兵,出入省闥,年盛誌美,卑讓樂善,此誠其好士交結之方。然諸出入貴戚者,類多瑕釁禁錮之人,尤少守約安貧之節;士大夫無誌之徒,更相販賣,雲集其門,蓋驕佚所從生也。三輔論議者至雲,"以貴戚廢錮,當複以貴戚浣濯之,猶解酲當以酒也。"詖險趣勢之徒,誠不可親近。臣愚願陛下、中宮嚴敕憲等閉門自守,無妄交通士大夫,防其未萌,慮於無形,令憲永保福祿,君臣交huan,無纖介之隙,此臣之所至願也!”
憲恃宮掖聲勢,自王、主及陰、馬諸家,莫不畏憚。憲以賤直請奪泌水公主園田,主逼畏不敢計。後帝出過園,指以問憲,憲陰喝不得對。後發覺,帝大怒,召憲切責曰:“深思前過奪主田園時,何用愈趙高指鹿為馬!久念使人驚怖。昔永平中,常令陰黨、陰博、鄧迭三人更相糾察,故諸豪戚莫敢犯法者。今貴主尚見枉奪,何況小民哉!國家棄憲,如孤雛、腐鼠耳!”憲大懼,皇後為毀服深謝,良久乃得解,使以田還主。雖不繩其罪,然亦不授以重任。
臣光曰:人臣之罪,莫大於欺罔,是以明君疾之。孝章謂竇憲何異指鹿為馬,善矣;然卒不能罪憲,則奸臣安所懲哉!夫人主之於臣下,患在不知其奸,苟或知之而複赦之,則不若不知之為愈也。何以言之?彼或為奸而上不之知,猶有所畏;知而不能討,彼知其不足畏也,則放縱而無所顧矣!是故知善而不能用,知惡而不能去,人主之深戒也。
下邳周紆為雒陽令,下車,先問大姓主名;吏數閭豪強以對數。紆厲聲怒曰:“本問貴戚若馬、竇等輩,豈能知此賣菜傭乎!”於是部吏望風旨,爭以激切為事,貴戚局蹐,京師肅清。竇篤夜至止奸亭,亭長霍延拔劍擬篤,肆詈恣口。篤以表聞,詔召司隸校尉、河南尹詣尚書譴問;遣劍戟士收紆,送廷尉詔獄,數日,貰出之。
帝拜班超為將兵長史,以徐幹為軍司馬,別遣衛候李邑護送烏孫使者。邑到於窴,值龜茲攻疏勒,恐懼不敢前,因上書陳西域之功不可成,又盛毀超:“擁愛妻,抱愛子,安樂外國,無內顧心。”超聞之歎曰:“身非曾參而有三至之讒,恐見疑於當時矣!”遂去其妻。帝知超忠,乃切責邑曰:“縱超擁愛妻,抱愛子,思歸之士千餘人,何能盡與超同心乎!”令邑詣超受節度,詔:“若邑任在外者,便留與從事。”超遣邑將烏孫侍子還京師。徐幹謂超曰:“邑前親毀君,欲敗西域,今何不緣詔書留之,更遣他吏送侍子乎?”超曰:“是何言之陋也!以邑毀超,故今遣之。內省不疚,何恤人言!意留之,非忠臣也。”
帝以侍中會稽鄭弘為大司農。舊交趾七郡貢獻轉運,皆從東冶泛海而至,風波艱阻,沉溺相係。弘奏開零陵、桂陽嶠道,自是夷通,遂為常路。在職二年,所息省以億萬計。遭天下旱,邊方有警,民食不足,而帑藏殷積。弘又奏宜省貢獻,減傜費以利饑民;帝從之。
孝章帝元和元年(甲申、八四年)
春,閏正月,辛醜,濟陰悼王長薨。
夏,四月,己卯,分東平國,封獻王子尚為任城王。
六月,辛酉,沛獻王輔薨。
陳事者多言“郡國貢舉,率非功次,故守職益懈而吏事寖疏,咎在州郡。”有詔下公卿朝臣議。大鴻臚韋彪上議曰:“夫國以簡賢為務,賢以孝行為首,是以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夫人才行少能相兼,是以孟公綽優於趙、魏老,不可以為滕、薛大夫。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鍛煉之吏,持心近薄。士宜以才行為先,不可純以閥閱。然其要歸,在於選二千石。二千石賢,則貢舉皆得其人矣。”彪又上疏曰:“天下樞要,在於尚書,尚書之選,豈可不重!而間者多從郎官超升此位,雖曉習文法,長於應對,然察察小慧,類無大能。宜鑒嗇夫捷急之對,深思絳侯木訥之功也。”帝皆納之。彪,賢之玄孫也。
秋,七月,丁未,詔曰:“律雲:"掠者唯得榜、笞、立";又令丙,棰長短有數。自往者大獄已來,掠考多酷,鑽鑽之屬,慘苦無極。念其痛毒,怵然動心!宜及秋冬治獄,明為其禁。”
八月,甲子,太尉鄧彪罷,以大司農鄭弘為太尉。
癸酉,詔改元。丁酉,車駕南巡。詔:“所經道上州縣,毋得設儲跱。命司空自將徒支拄橋梁。有遣使奉迎,探知起居,二千石當坐。”
九月,辛醜,幸章陵;十月,己未,進幸江陵;還,幸宛。召前臨淮太守宛人朱暉,拜尚書仆射。暉在臨淮,有善政,民歌之曰:“強直自遂,南陽朱季,吏畏其威,民懷其惠。”時坐法免,家居,故上召而用之。十一月,己醜,車駕還宮。尚書張林上言:“縣官經用不足,宜自煮鹽,及複修武帝均輸之法。”朱暉固執以為不可,曰:“均輸之法,與賈販無異,鹽利歸官,則下民窮怨,誠非明主所宜行。”帝因發怒切責諸尚書,暉等皆自係獄。三日,詔敕出之,曰:“國家樂聞駁義,黃發無愆;詔書過耳,何故自係!”暉因稱病篤,不肯複署議。尚書令以下惶怖,謂暉曰:“今臨得譴讓,柰何稱病,其禍不細!”暉曰:“行年八十,蒙恩得在機密,當以死報。若心知不可,而順旨雷同,負臣子之義!今耳目無所聞見,伏待死命。”遂閉口不複言。諸尚書不知所為,乃共劾奏暉。帝意解,寢其事。後數日,詔使直事郎問暉起居,太醫視疾,太官賜食,暉乃起謝;複賜錢十萬,布百匹,衣十領。
魯國孔僖、涿郡崔駰同遊太學,相與論“孝武皇帝,始為天子,崇信聖道,五六年間,號勝文、景;及後恣己,忘其前善。”鄰房生梁鬱上書,告“駰、僖誹謗先帝,刺譏當世”,事下有司。駰詣吏受訊。僖以書自訟曰:“凡言誹謗者,謂實無此事而虛加誣之也。至如孝武皇帝,政之美惡,顯在漢史,坦如日月,是為直說書傳實事,非虛謗也。夫帝者,為善為惡,天下莫不知,斯皆有以致之,故不可以誅於人也。且陛下位以來,政未過而德澤有加,天下所具也,臣等獨何譏刺哉!假使所非實是,則固應悛改,儻其不當,亦宜含容,又何罪焉!陛下不推原大數,深自為計,徒肆私忌以其意,臣等受戮,死死耳;顧天下之人,必回視易慮,以此事窺陛下心,自今以後,苟見不可之事,終莫複言者矣。齊桓公親揚其先君之惡以唱管仲,然後臣得盡其心。今陛下乃欲為十世之武帝遠諱實事,豈不與桓公異哉!臣恐有司卒然見構,銜恨蒙枉,不得自敘,使後世論者擅以陛下有所比方,寧可複使子孫追掩之乎!謹詣闕伏待重誅。”書奏,帝立詔勿問,拜僖蘭台令史。
十二月,壬子,詔:“前以妖惡禁錮三屬者,一皆蠲除之,但不得在宿衛而已。”
廬江毛義,東平鄭均,皆以行義稱於鄉。南陽張奉慕義名,往候之,坐定而府檄適至,以義守安陽令,義捧檄而入,喜動顏色;奉心賤之,辭去。後義母死,征辟皆不至,奉乃歎曰:“賢者固不可測。往日之喜,乃為親屈也。”均兄為縣吏,頗受禮遺,均諫不聽,乃脫身為傭,歲餘得錢帛,歸以與兄曰:“物盡可複得;為吏坐臧,終身捐棄。”兄感其言,遂為廉潔。均仕為尚書,免歸。帝下詔褒寵義、均,賜穀各千斛,常以八月長吏差問起居,加賜羊酒。
武威太守孟雲上言:“北匈奴複願與吏民合市;”詔許之。北匈奴大且渠伊莫訾王等驅牛馬萬餘頭來與漢交易,南單於遣輕騎出上郡鈔之,大獲而還。
帝複遣假司馬和恭等將兵八百人詣班超。超因發疏勒、於窴兵擊莎車。莎車以賂誘疏勒王忠,忠遂反,從之,西保烏城。超乃更立其府厴大為疏勒王,悉發其不反者以攻忠,使人說康居王執忠以歸其國,烏城遂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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