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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6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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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七魏紀九(三)
先是,丹陽太守李衡數以事侵琅邪王,其妻習氏諫之,衡不聽。琅邪王上書乞徙他郡,詔徙會稽。及琅邪王位,李衡憂懼,謂妻曰:“不用卿言,以至於此。吾欲奔魏,何如?”妻曰:“不可。君本庶民耳,先帝相拔過重,數作無禮,而複逆自猜嫌,逃叛求活,以此北歸,何麵目見中國人乎!”“琅邪王素好善慕名,方欲自顯於天下,終不以私嫌殺君明矣。可自囚詣獄,表列前失,顯求受罪。如此,乃當逆見優饒,非但直活而已。”衡從之。吳主詔曰:“丹陽太守李衡,以往事之嫌,自拘司敗。夫射鉤、斬袪,在君為君,其遣衡還郡,勿令自疑。”又如威遠將軍,授以棨戟。
己醜,吳主封故南陽王和子皓為烏程侯。
臣奏立皇後、太子,吳主曰:“朕以寡德,奉承洪業,蒞事日淺,恩澤未敷,後妃之號,嗣子之位,非所急也。”有司固請,吳主不許。
孫綝奉牛酒詣吳主,吳主不受,齎詣左將軍張布;酒酣,出怨言曰:“初廢少主時,多勸吾自為之者;吾以陛下賢明,故迎之。帝非我不立,今上禮見拒,是與凡臣無異,當複改圖耳。”布以告吳主,吳主銜之,恐其有變,數加賞賜。戊戌,吳主詔曰:“大將軍掌中外諸軍事,事統煩多,其加衛將軍、禦史大夫恩侍中,與大將軍分省諸事。”或有告綝懷怨侮上,欲圖反者,吳主執以付綝,綝殺之,由是益懼,因孟宗求出屯武昌,吳主許之。綝盡敕所督中營精兵萬餘人,皆令裝載,又取武庫兵器,吳主鹹令給與。綝求中書兩郎典知荊州諸軍事,主者奏中書不應外出,吳主特聽之。其所請求,一無違者。
將軍魏邈說吳主曰:“綝居外,必有變。”武衛士施朔又告綝謀反。吳主將討綝,密問輔義將軍張布,布曰:“左將軍丁奉,雖不能吏書,而計略過人,能斷大事。”吳主召奉告之,且問以計劃,奉曰:“丞相兄弟支黨甚盛,恐人心不同,不可卒製;可因臘會有陛兵以誅之。”吳主從之。
十二月,丁卯,建業中謠言明會有變,綝聞之,不悅。夜,大風,發屋揚沙,綝益懼。戊辰,臘會,綝稱疾不至;吳主強起之,使者十餘輩,綝不得已,將入,眾止焉。綝曰:“國家屢有命,不可辭。可豫整兵,令府內起火,因是可得速還。”遂入,尋而火起,綝求出,吳主曰:“外兵自多,不足煩丞相也。”綝起離席,奉、布目左右縛之。綝叩頭曰:“願徙交州。”吳主曰:“卿何不徙滕胤、呂據於交州乎!”綝複曰:“願沒為官奴。”吳主曰:“卿何不以胤、據為奴乎!”遂斬之。以綝首令其眾曰:“諸與綝同謀者,皆赦之。”放仗者五千人。孫闓乘船欲降北,追殺之。夷綝三族,發孫峻棺,取其印綬,斲其木而埋之。
己巳,吳主以張布為中軍督。改葬諸葛恪、滕胤、呂據等,其罹恪等事遠徒者,一切召還。朝臣有乞為諸葛恪立碑者,吳主詔曰:“盛夏出軍,士卒傷損,無尺寸之功,不可謂能;受托孤之任,死於豎子之手,不可謂智。”遂寢。
初,漢昭烈留魏延鎮漢中,皆實兵諸圍以禦外敵,敵若來攻,使不得入。及興勢之役,王平捍拒曹爽,皆承此製。及薑維用事,建議以為“錯守諸圍,適可禦敵,不獲大利。不若使敵至,諸圍皆斂兵聚穀,退就漢、樂二城,聽敵入平,重關頭鎮守以捍之,令遊軍旁出以伺其虛。敵攻關不克,野無散穀,千運糧,自然疲乏;引退之日,然後諸城並出,與遊軍力搏之,此殄敵之術也。”於是漢主令督漢中胡濟卻住漢壽,監軍王含守樂城,護軍蔣斌守漢城。
高貴鄉公甘露四年(己卯、二五九年)
春,正月,黃龍二見寧陵井中。先是,頓丘、冠軍、陽夏井中屢有龍見,臣以為吉祥,帝曰:“龍者,君德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而數屈於井,非嘉兆也。”作潛龍詩以自諷,司馬昭見而惡之。
夏,六月,京陵穆侯王昶卒。
漢主封其子諶為北地王,詢為新興王,虔為上黨王。尚書令陳祗以巧佞有寵於漢主,薑維雖位在祗上,而多率眾在外,希親朝政,權任不及祗。秋,八月,丙子,祗卒;漢主以仆射義陽董厥為尚書令,尚書諸葛瞻為仆射。
冬,十一月,車騎將軍孫壹為婢所殺。
是歲,以王基為征南將軍,都督荊州諸軍事。
元皇帝景元元年(庚辰、二六年)
春,正月,朔,日有食之。
夏,四月,詔有司率遵前命,複進大將軍昭位相國,封晉公,加九錫。
帝見威權日去,不勝其忿。五月,己醜,召侍中王沈、尚書王經、散騎常侍王業,謂曰:“司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吾不能坐受廢辱,今日當與卿自出討之。”王經曰:“昔魯昭公不忍季氏,敗走失國,為天下笑。今權在其門,為日久矣,朝廷四方皆為之致死,不顧逆順之理,非一日也。且宿衛空闕,兵甲寡弱,陛下何所資用;而一旦如此,無乃欲除疾而更深之邪!禍殆不測,宜見重詳。”帝乃出懷中黃素詔投地曰:“行之決矣!正使死何懼,況不必死邪!”於是入白太後。沈、業奔走告昭,呼經欲與俱,經不從。帝遂拔劍升輦,率殿中宿衛蒼頭官僮鼓噪而出。昭弟屯騎校尉遇帝於東止車門,左右之,眾奔走。中護軍賈充自外入,逆與帝戰於南闕下,帝自用劍。眾欲退,騎督成倅弟太子舍人濟問充曰:“事急矣,當雲何?”充曰;“司馬公畜養汝等,正為今日。今日之事,無所問也!”濟抽戈前刺帝,殞於車下。昭聞之,大驚,自投於地。太傅孚奔往,枕帝股而哭甚哀,曰:“殺陛下者,臣之罪也!”
昭入殿中,召臣會議。尚書左仆射陳泰不至,昭使其舅尚書荀顗召之,泰曰:“世之論者以泰方於舅,今舅不如泰也。”子弟內外鹹共逼之,乃入,見昭,悲慟,昭亦對之泣曰:“玄伯,卿何以處我?”泰曰:“獨有斬賈充,少可以謝天下耳。”昭久之曰:“卿更思其次。”泰曰:“泰言惟有進於此,不知其次。”昭乃不複更言。顗,彧之子也。
太後下令,罪狀高貴鄉公,廢為庶人,葬以民禮。收王經及其家屬付廷尉。經謝其母,母顏色不變,笑而應曰:“人誰不死,正恐不得其所;以此命,何恨之有!”及就誅,故吏向雄哭之,哀動一市。王沈以功封安平侯。庚寅,太傅孚等上言,請以王禮葬高貴鄉公,太後許之。
使中護軍司馬炎迎燕王宇之子常道鄉公璜於鄴,以為明帝嗣。炎,昭之子也。
辛卯,公奏太後自今令書皆稱詔製。
癸卯,司馬昭固讓相國、晉公、九錫之命,太後詔許之。
戊申,昭上言:“成濟兄弟大逆不道,夷其族。”
六月,癸醜,太後詔常道鄉公更名奐。甲寅,常道鄉公入洛陽,是日,皇帝位,年十五,大赦,改元。
丙辰,詔進司馬昭爵位九錫如前,昭固讓,乃止。
癸亥,以尚書右仆射王觀為司空。
吳都尉嚴密建議作浦塘,臣皆以為難;唯衛將軍陳留濮陽興以為可成,遂會諸軍民就作,功費不可勝數。士卒多死亡,民大愁怨。
會稽郡謠言王亮當還為天子,而亮宮人告亮使巫禱祠,有惡言,有司以聞。吳主黜亮為候官侯,遣之國;亮自殺,衛送者皆伏罪。
冬,十月,陽鄉肅侯王觀卒。
十一月,詔尊燕王,待以殊禮。
十二月,甲午,以司隸校尉王祥為司空。
尚書王沈為豫州刺史。初到,下敕屬城及士民曰:“若有能陳長吏可否,說百姓所患者,給穀五百斛。若說刺史得失,朝政寬猛者,給穀千斛。”主簿陳廞、褚{契,大改石}入白曰:“旨思聞苦言,示以勸賞。竊恐拘介之士或憚賞而不言,貪昧之人將慕利而妄舉。苛不合宜,賞不虛行,則遠聽者未知當否之所在,徒見言之不用,因謂設而不行。愚以為告下之事,可少須後。”沈又曰:“夫興益於上,受分於下,斯乃君子之操,何不言之有!”褚{契,大改石}複白曰:“堯、舜、周公所以能致忠諫者,以其款誠之心著也。冰炭不言而冷熱之質自明者,以其有實也。若好忠直,如冰炭之自然,則諤諤之言將不求而自至。若德不足以配唐、虞,明不足以並周公,實不可以同冰炭,雖懸重賞,忠諫之言未可致也。”沈乃止。
元帝景元二年(辛巳、二六一年)
春,三月,襄陽太守胡烈表言:“吳將鄧由、李光等十八屯同謀歸化,遣使送質任,欲令郡兵臨江迎拔。”詔王基部分諸軍徑造沮水以迎之。“若由等如期到者,便當因此震蕩江表。”基馳驛遺司馬昭書,說由等可疑之狀,“且當清澄,未宜便舉重兵深入應之。”又曰:“夷陵東西皆險,竹木叢蔚,卒有要害,弩馬不陳。今者筋角濡弱,水潦方降,廢盛農之務,要難必之利,此事之危者也。薑維之趣上邽,文欽之據壽春,皆深入求利,以取覆沒,此近事之鑒戒也。嘉平已來,累有內難,當今之宜,當務鎮安社稷,撫寧上下,力農務本,懷柔百姓,未宜動眾以求外利也。”昭累得基書,意狐疑,敕諸軍已上道者,且權停住所在,須候節度。基複遺昭書曰:“昔漢祖納酈生之說,欲封六國,寤張良之謀而趣銷印。基謀慮淺短,誠不及留侯,亦懼襄陽有食其之謬。”昭於是罷兵,報基書曰:“凡處事者多曲相從順,鮮能確然共盡理實,誠感忠愛,每見規示,輒依來旨,已罷軍嚴。”而由等果不降。烈,奮之弟也。
秋,八月,甲寅,複命司馬昭進爵位如前,不受。
冬,十月,漢主以董厥為輔國大將軍,諸葛瞻為都護、衛將軍,共平尚書事,以侍中樊建為尚書令。時中常侍黃皓用事,厥、瞻皆不能矯正,士大夫多附之,唯建不與皓往來。秘書令郤正久在內職,與皓比屋,周旋三十餘年,澹然自守,以書自娛,不為皓所愛,亦不為皓所憎,故官不過六百石,而亦不罹其禍。漢主弟甘陵王永憎皓,皓譖之,使十年不得朝見。
吳主使五官中郎將薛珝聘於漢,及還,吳主問漢政得失,對曰:“主闇而不知其過,臣下容身以求免罪,入其朝不聞直言,經其野民皆菜色。臣聞燕雀處堂,子母相樂,以為至安也,突決棟焚,而燕雀怡然不知禍之將及,其是之謂乎!”珝,綜之子也。
是歲,鮮卑索頭部大人拓跋力微始遣其子沙漠汗入貢,因留為質。力微之先,世居北荒,不交南夏。至可汗毛,始強大,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後五世至可汗推寅,南遷大澤;又七世至可汗鄰,使其兄弟七人及族人乙旃氏、車惃氏分統部眾為十族,鄰老,以位授其子詰汾,使南遷,遂居匈奴故地。詰汾卒,力微立,複徙居定襄之盛樂,部眾浸盛,諸部皆畏服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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