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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醫單據遺失 醫院可補發全年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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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5-2 15: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記者詹建富?報導】

又到了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時候,你是否為了找去年的就醫收費單據而翻箱倒櫃?如果一時找不到,還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返回原就醫的醫療院所申請補發,只要繳交30~300不等的手續費,還可拿到全年度的醫療明細;有的私人診所還不收手續費,藉此拉攏病患,但有的診所則拒絕提供該項服務。

目前申報綜所稅如果是採列舉扣除方式,由於醫療費用依法可全數扣抵,確實是一筆合法的節稅來源;但許多人多半到了報稅季節,才發現平時沒有收拾好就醫單據,這對有錢人而言,可能無所謂,但對大多數市井小民而言,少一張醫療單據,等於少了扣抵的機會,於是拚命去找。如果家庭成員較多,或有年幼子女的家庭,光是收集這些醫療單據就要費很大工夫。

不過,如果不想大費周章去收集去年的就醫單據,其實目前絕大多數公私立醫院都可提供補發醫療收據或全年度的費用明細表,作為民眾報稅之用。根據記者調查,包括台大、榮總、長庚等醫院都可供民眾選擇申請補發單筆或全年度醫療費用證明,但各醫院收取的手續費不一,例如台大全年度醫療費用證明是100元,榮總和長庚則是單筆費用證明是100元,全年度費用證明是300元。

至於其他醫院如馬偕醫院,單筆費用證明是50元,全年度費用證明是每20筆100元,國泰醫院是單筆30元,全年度費用證明最高只收150元,新光醫院則是五張費用證明收100元,每多一張證明加收10元。其他比較大型的私人診所如書田診所,則一律收100元,但也有少數私人診所則免費補發。

不過,也有部分診所卻貼出「凡是發出的醫療收據,恕不補發」公告,或者以手續繁雜為由,打算從明年起不再提供病患全年的醫療費用明細,因此民眾應打聽清楚,以免白跑一趟。

值得一提的是,每年報稅總有部分民眾會質疑,中央健保局既然握有全國各特約醫療院所的申報資料,為何不統一發給被保險人看病的醫療支出明細?對此,健保局副總經理李丞華表示,由於民眾在每次就醫時,往往包括掛號費、部分負擔和自費(或差額負擔)項目,但健保局只有每位民眾每次看病的部分負擔金額,至於掛號費和自費部分,健保局尚無法掌握各醫療院所究竟收了多少,所以民眾若要向健保局取得就醫的費用明細,恐會不齊全。

【2006/05/02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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