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很多專案,都要得到跨部門的支持,否則無法推行,可是當我們沒有正式的職權,但卻必須透過影響決策者來達成目標的時候,到底該怎麼做呢?彼得杜拉克曾說:「偉大的智慧如果沒有應用在行動或行為上,就等於是沒有意義的資料。」在某些時候,決策者是我們的上司,但有些時候,決策者可能是跟我們平行的同事,或是其他部門的同仁,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沒有職權命令他們接受我們的想法,而是要想辦法去打動他們的心,把我們的好構想轉化為有意義的行動。
首先,我們必須瞭解,決策者才是真正的關鍵,影響我們生活的每個決策,都是由有權力的人做的,而不是「最聰明」的人,「最好」的人,或是「職位最高」的人,這是一個事實,我們最好能夠認清楚,並且誠心地去接受它。不過,很可惜的是,只有很少數的人,能夠很深刻地瞭解這一點。
我們常常抱怨:「很不公平,我的能力明明比其他人好,為什麼不是我升官加薪,而是別人呢?」我們必須接受一個事實,是有權決策的人在做決策,而我們往往不是那個人,當我們深刻體認這個事實後,就會停止抱怨,開始去思考如何有效地去影響決策者,去創造正面的價值,如此一來,我們會變得比較快樂。
其次,推銷構想是我們的責任,在對決策者提出想法的時候,要瞭解,推銷構想是我們的責任,但是決策者並沒有義務「購買」我們的構想。就像是我們賣東西給顧客一樣,是我們必須設法讓顧客來買,而不是顧客非買不可。好的業務員會把達成銷售目標當成是自己的責任,而不是去怪罪顧客不買自己的產品。
我們自己要負起向顧客推銷的責任,這個道理很明顯,大多數人也都瞭解,可是卻有很多人花無數的時間怪罪主管不接受他們的想法,形成一種「向上推責任」的作法,我們如果把焦點放在「都是別人的錯」而不是「我們可以做什麼,來把事情完成」,那麼,我們將會變得非常無能。
如果我們花更多時間,來培養自己提出、說明一個構想的能力,少花點時間來怪罪別人不接受我們的想法,那麼,我們達到的成果會變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