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 發表於 2006-3-17 09:52

文/吳若權

(獻給感情身處曖眛不明的人)

一份穩當的愛情,常來自團體生活裡的觀察與了解,從一般朋友關係的角度出發,在沒有刻意偽裝及修飾的言行中,比較容易看清楚對方是不是合適的對象。

尤其是具有相似理念的人,常物以類聚地參加同一個團體,例如:慈善團體的志工投入救災活動時,單身的男女特別容易撞擊出愛的火花。

但是,這種感情的發展模式,過程中經常會面臨「我倆到底是情人、還是朋友?」的瓶頸。若是只想做永遠的普通朋友,最好早早講清楚。

如果有意發展成為戀人,也該有所打算,準備行動。

有一句話說:「曖昧不明的愛情,最美麗!」如果彼此心有所屬,只是尚未付諸言語和行動,「曖昧不明」的朦朧美感絕對是成立的。

只要鼓足勇氣、碰到好時機,很快就會公開成為令人稱羨的一對。

但若對方沒有表態,只不過是單方面痴心妄想,曖昧不明的愛情不但不美麗,還會製造出很多痛苦及災難呢!愛情,絕對是雙向的,不能靠「剃頭擔子一頭熱」,確定自己的心意之後,主動印證對方也有同樣的意願,是最要緊的。

對方到底願不願意從朋友變成情人,其實並不難判斷。
如果,兩人已經從團體生活中,進入單獨約會的階段,從一群人烤肉、唱 KVT,進展到兩個人看電影、欣賞夜景、談人生願景,對方的意願已經很明顯。

花無缺 發表於 2006-3-18 08:46

原帖由 a4554606 於 2006-3-17 09:34 AM 發表
如果大大真的喜歡那個男的..

一定要讓他知道..

男人有的時候比女人更害怕受傷..

或許他跟大大你一樣正深陷曖昧呢?

或許他知道您喜歡他..但不敢確定

您沒有明確的答案或給他很明顯的暗示..

他當 ...

那不就是我羅
講到這麼明白
你大大都不了解

a3361433 發表於 2006-3-18 14:30

呵呵~版大

你的文章套用在男生或是女生~都非常合適耶!
好棒的文章......我的遭遇也是如此......
我的無名~進來看看唷!
: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kiss::kiss::kiss::kiss:

花無缺 發表於 2006-3-20 07:09

樓上大大又在做廣告嗎
上次還扣不夠嗎

神知 發表於 2006-4-23 11:15

說出來吧,你要說出自己的感覺,他才會明白啊,所以不要ㄍㄧㄥ了

寶貝佩〞♥ 發表於 2006-4-23 12:52

原帖由 神知 於 2006-4-22 17:15 發表
說出來吧,你要說出自己的感覺,他才會明白啊,所以不要ㄍㄧㄥ了


呵呵~~~
我早已說嚕~~~
小知沒看回文唷~~嘻嘻
我現在有夫之婦嚕~~
我和小花是夫妻咩~~~:$

athrun_zara 發表於 2006-4-23 13:02

大大這文章......
和我現在的情況可是一同的......
所以我完全明白小佩大的feeling
我想,只要努力,
他早晚會明白的(我自己的希望:(:()

[ 本帖最後由 athrun_zara 於 2006-4-23 13:04 編輯 ]

寶貝佩〞♥ 發表於 2006-4-23 13:05

原帖由 athrun_zara 於 2006-4-22 19:02 發表
大大這文章......
和我現在的情況可是一同的......
所以我完全明白小佩大的feeling



表哥~~
加油~~~
勇敢說出口八~~~:$:P

神知 發表於 2006-4-23 15:46

蝦米,你已經跟花老大,那個、那個囉
還真的是看不出來耶

寶貝佩〞♥ 發表於 2006-4-23 17:29

原帖由 神知 於 2006-4-22 21:46 發表
蝦米,你已經跟花老大,那個、那個囉
還真的是看不出來耶


阿~~~不要這樣說辣~~~
人家會害羞咩~~~:$

神知 發表於 2006-4-23 17:41

三八~
害臊個什麼勁
來說吧
你們之間的情感吧
你們是怎麼認識的
又是怎麼結為連理的

ingiz 發表於 2006-5-5 16:08

呵呵,原來這有一對夫妻檔阿^^真是恭喜兩位阿^^,此文也說重了小弟的一些心聲~感謝大大的發文分享~

鬼千藏 發表於 2006-5-7 12:41

恩 ... 其實方法 我也只有一個 不過蠻簡單的

第一 .假如你喜歡的人有MSN 或即時通 看能不能弄到手

第二然後 第一天 跟他聊天 聊不聊的成功 就看你們自己了

不能暴露自己身份 但是跟他說你就住在跟他同一個縣市

第三記得要跟他說 你喜歡得人是怎樣的人

等你要跟他聊到很熟的程度的時候 來個兩天不上線

第四(最重要) 假如他沒有女朋友 問他有沒有控 出來

就大功告成了 之前我有一段時間 是這樣的= =

機率百分之70 (這是男生對女生的) 女生用的話我不知道會怎樣 ...

假如他不聊即時通或MSN 就用手機

手機的方法類似

第一你先經過他 讓手機掉到他那邊 趕快跑走 (要項風一樣歐 ...)

你手機因該有家裡電話號碼吧 !? (假如他都沒還你那勸你放棄他吧 .. 因為他撿到手機 拿去換號碼自己用了 ..)

第二 等他電話 跟你聊天

第三 聊天 便做朋友了 要怎麼進展就靠他了

第四 有可能失敗 百分之50的機率可能因為這個方法不太好用

[ 本帖最後由 gogocc002143 於 2006-5-7 12:54 編輯 ]

wsum 發表於 2006-5-11 18:02

曾經像你一樣胡思亂想.....
但是現在已經沒有這種感覺很久了.....

skyline1 發表於 2006-5-11 20:57

『走過、路過
可千萬不要錯過』
看過這篇文章嗎?
這標題挺不錯的
讓他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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