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後車廂裝載過多的東西
違規行為,請勿模仿https://i.imgur.com/wPu3B7z.jpg
依台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車輛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情形可處以車輛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依台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車輛行駛期間有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可處以車輛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罰鍰。故那台計程車有裝載東西過多,跟遮擋車牌的這兩項違規。雖然計程車遮擋車牌看不到車號,後方車輛駕駛民眾,難以行車記錄器檢舉,但還是有可能被員警看見開罰的
這實在是太誇張了吧
搬家也不是這樣 感覺是位遊牧民族{:1_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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