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禁訪 pkmghf 一週
本帖最後由 蒼白之影 於 2011-12-11 06:54 編輯該會員再度公然或試圖引起筆戰,
標準的作賊喊抓賊類型,極品又經典的新新人類;
三番兩次嚴重破壞論壇風氣與秩序,本人在此改至禁訪此人一週!
再犯永遠禁訪!沒得商量!!
有時候.不要太過嚴格
以前論壇被嚴重破壞時.有個會員名稱叫做.也有很多人多次發表不當言論.我也是都會先多次好言相勸.真的理念不合.多次勸說無效時.才會做處裡
尤其是以前跟自己有所爭議嫌疑的對象時.更要放開心去處裡
我跟pk並不熟.沒必要幫他說話.我也更不可能跟你作對.
就像是法院也會有地方法院與最高法院.也會有1審2審...等等.
2審的判決.跟1審的結果.往往是大逆轉.並不是2審法官.就是不尊重1審法官
檢察官的提告.也常常會被法官不受理退回.也不是因為法官不尊重檢察官
因為我也是尊重你 所以我現在不解除他的禁止發言.但.禁止發言2天就好.畢竟.在法律上.意圖殺人與真的已經殺人了.的判刑.差距就相當的大
而你這文章內容來說.也只是意圖而已
在版面的很多回文.我也發現過很多次.有直接說這裡不好的.有直接拉人去別處的.這些都已經不是[意圖].而是真的在行動了.我也沒有就因此禁止對方的發言
很多時候.嚴格不見的就會比勸說還來的好.要趕人走.很容易.要讓一個人留下來就不容易了
網路上本來就是什麼樣的人都有.把心放開一點.就像是[皮卡丘]大.一樣.跟大家嘻嘻哈哈.聊天打屁.日子過的多快樂呢.逛版面看到他跟大家的對話.我也會跟著笑.感覺大家多麼和樂.
總之 心放開一些 日子就過的快樂一些
你說別處都會刪帳號或禁IP處置.
我是因為覺得如果只是因為他在這篇文章裡面給我的評分的內容 [公告] ng農場出錯.數據還原.每人補償15元寶 太重了.
就禁言7天.是真的太嚴了
因為這就我看來.好像只是小朋友在吵架而已{:3_201:}
只是因為你剛好有權限.所以可以禁止他發言.如果角色換過來.就是他禁止你發言
這並不是個很成熟的做法
這麼多年以來.在怎麼破壞論壇的人.我也是會先好話說盡.如果是在聊天文章.回文拉人去別處論壇的.甚至我還多次當作沒看到
是人都難免會犯些錯誤.也會貪小便宜.我也愈過其他幾位開分身互給評分的會員.有給予告知.以後不要在這樣.如果確實也不再如此了.實在也不需要再將過去的錯誤一直挖出來講
這也是ng跟別論壇不同之處.沒有論壇與網站的做法都會相同的.如果都相同.網路也太無趣了吧
如果把你們2人.一人丟在一個分區或版面.互不來往的話.應該可以讓2個分區或是版面都很好.{:3_201:}
2個小孩子在吵架.有時就算是長輩也是無從插手{:3_193:}
本帖最後由 燿西 於 2011-12-10 17:21 編輯
**** Hidden Message *****
燿西 發表於 2011-12-10 17: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 本內容被作者隱藏 ****
這要怎麼說呢
pk之前是有開分身.互相給予評分.這是他的錯.
但.犯錯之後.如果有被警告或是被處罰了.也確實不有再犯了.就應該不再用異樣的眼光去看待他
現在是因為之前pk互給評分的事情.所以讓超版跟他有些口角.
所以pk看到 以下這篇文章時.就用給我評分的方式.說些風涼話
http://ng173.com/thread-384708-1-1.html[公告] ng農場出錯.數據還原.每人補償15元寶
就因為這樣的風涼話.就給予7天的禁止發言.我是覺得太過嚴格.
你的舉例.並不是很適用在論壇.因為論壇如果是惡意廣告者.或是私服文章發表在其他版面.或是惡意破壞者.這些通常都是不給予機會.直接刪除帳號與文章
給予機會的.通常是我覺得並不算太嚴重的違規.
也確實是有很多人說過之後.就沒有再犯.如果再犯同樣的錯誤.當然就可以嚴格管理
太過嚴格的管理.從ng成立至今.都不是我所想要的管理方式
所以我選擇直接的說.大家互相[可以說是]學習.也可以當作是討論.如何可以有更適當的管理方式
如果你也是覺得這樣處分不過份.那就請大家無視我的回文吧{:3_193:}
本帖最後由 燿西 於 2011-12-10 17:45 編輯
asdfg224 發表於 2011-12-10 17: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這要怎麼說呢
pk之前是有開分身.互相給予評分.這是他的錯.
**** Hidden Message *****
燿西 發表於 2011-12-10 17: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 本內容被作者隱藏 ****
2個有過口角的人.又怎麼會有好話出現
我才說禁2天就好了.就當作說風涼話的代價
所以我才會說.如果把2個人分開再2個不同的版面.互不往來.或許又多了一個版面能熱鬧些
我只是覺得.如果當初一開始就是我來處裡的話.只要沒有再犯相同錯誤者.或許pk會轉任其他版大.
我覺得本性並不是那麼的壞.因為真要壞的話.也就說不聽了.祇是還很小孩子而已
今天感冒了.一直流鼻水.衛生紙都用了一大推.還一值在這裡回文.這件事就這樣了.7天就7天吧
要睡覺去了.事情已經夠多了.不想再管這件事.
本帖最後由 蒼白之影 於 2011-12-10 18:24 編輯
asdfg224 發表於 2011-12-10 16: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說別處都會刪帳號或禁IP處置.
我是因為覺得如果只是因為他在這篇文章裡面給我的評分的內容 [公告] n ...
兔大:
請問一下,您是有真真正正的了解事情的前因後果,才來發此言的?
還是純粹就是這麼認定2個小孩子在吵架??
這個帖你沒看過??
http://www.ng173.com/thread-375257-1-1.html
這個帖你沒看過??(17樓開始,注意這2位起鬨者都有重新編輯文章過!只有某些人與我知道原文他們是如何的添油加醋...就如像您所說如小孩子在胡鬧)
http://www.ng173.com/thread-371304-1-2.html
這個帖又如何??(見識一下何謂小孩子與成年人的區別吧)
http://www.ng173.com/thread-375313-1-2.html
這個帖又如何??(20樓開始,注意此廝PK公然再度起鬨,就是喜歡挑撥離間!不是說不玩農場了,還來這邊暗地諷刺並批評我與GN。都已經警告他多次了!在亂來別怪我無情。沒辦法,小孩子就是學不乖嘛,您說是吧^O^)
http://www.ng173.com/thread-384708-1-1.html
你要不要再看看他的微薄動態那邊是怎樣來幹(從我字典中,只能找到這個字來形容)人的????????????????
請問:
您是信任我還是不信任我??
您知道尊重這2個字的定義是???
甚麼叫有權力與沒權力的?你把PK這傢伙與我放在一個同天秤上來看???
甚麼叫犯錯了,知道改過就要去原諒?
我已跟你說,我警告過他了,他給我一句:神經病,不當版主偶照樣洗,鬼叫甚麼?
事後隔天,真的給我繼續洗!!我在版主區那篇有貼圖,你沒看到?
把話說得漂亮、動聽很簡單;然而,您真的事先了解事情的前後因果嗎?
.................算了,我了解了,您看文大部分都是斷章取義,大概沒時間吧,對吧?
一個超級版主為何會成為超級版主?
您為何會承認並提拔我成超版?
在超版區小弟種種建議,包含洗分、違規文章等事宜盡數被你駁回,您的理由今天與明天卻完全不同。
請問,您可曾看過、再瀏覽自己的回文呢?您是太累了還是??
你知道,在下每當看你的回文後,都只能苦笑,莫可奈何嗎?
再請問:
說要大家不要給太多評分的,是您。
因為你說這樣評分就太廉價了,不珍貴!
然後沒幾天後就改掉積分規則,獎勵發帖者(+1~+2分),也是您。
導致現在賺評分,一天100~200分稀鬆異常!
你逕自一個人的獨行,把我已聲明禁訪過,但沒隔幾天就不告知並放出PK的3個分身,此舉已足以讓論壇的風氣敗壞以及不斷惡劣下去。
但,你是管理員,我只能服從、遵守您的決定。
我現在真正了解了,無論我如何說,您都不會有所改變。
現下我極度痛心疾首!
因為我連一個蓄意惡搞論壇者,都沒辦法阻止!
我,此刻,所有存在、所有以前所作所為,皆已無任何意義!
夠了、算了、罷了。
最後,我縱使沒有功勞,應也有苦勞,這數月期間,每天至少花6~12小時在論壇上;
請您答應敝人最後這一個心願:
{請給小弟48小時,讓我整理一下各各區版以及公告,然後再批准我的離職!
2天後我會正式發表於版主區。
....請不用留我或是在說些意氣用事甚麼的;至少,我不會再來此篇看,您要回就盡管回吧。
對了,也不需給我甚麼特殊榮譽或稱號了;畢竟,那對目前的我來說,一文不值!}
蒼白之影 發表於 2011-12-10 18: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兔大:
請問一下,您是有真真正正的了解事情的前因後果,才來發此言的?
還是純粹就是這麼認定2個小孩子 ...
回文裡面我也說了
我選擇直接的說.大家互相[可以說是]學習.也可以當作是討論.如何可以有更適當的管理方式
都只是管理方式的討論.為何要想的太多呢
至於評分.就是因為每個人單次最高可給的額度太高.所以常常都會看到很多人都是滿額的給.有時1篇文章.累計起來.就可以將近100評分
所以我才想降低單次最高的額度.要調降.又被很多人抗議.也只好就維持這樣了
至於你說的發文獎勵.從以前到現在.論壇本身的獎勵方式.都是發文加2.回文加1
是因為此論壇多了很多功能.所以再使用其他功能時.例如[社群]也會給予獎勵.所以會員等級會升的很快
這個我等一下會去後台看看是不是有哪些部分可以減少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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